去韩国旅游签证怎么办理?
韩国签证办理流程只需要3步:
1、准备签证材料;
2、到各地的韩国驻华使领馆递签;
3、领取签证。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准备签证材料;
请参考本韩国签证中心网站上的申请签证所需材料来准备,所需材料中如有无法提交的,可用证明其原因的材料来代替。
-签证申请表、邀请函等有固定格式的材料,可从韩国签证申请表页面下载;
-申请表要逐项详细填写,须填写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号码,并由本人签字(任何不实内容,有可能导致拒签)。
-申请短期访问(C-3)签证的人员,可以只填写申请表生的第1项(个人信息)、第3项(护照信息)、第4项(联系信息)、第9项(访问信息)。
-邀请函应记载邀请人及被邀请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邀请事由(目的)、邀请时间、在韩停留期间遵守韩国有关法令等内容,并签字·盖章(邀请函无需公证)
-亲戚访问,请参考本站申请表格样式下载内容
第二步:到各个韩国使领馆递签
原则上签证应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所属的领区签证处办理,签证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
递签地址:请查看韩国大使馆签证中心网页。
韩国驻华使领馆领区如下:
-驻华大使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
-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驻青岛总领事馆:山东省
-驻成都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驻西安总领事馆: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驻武汉总领事馆: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驻大连领事办事处:大连市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新区(金州区,开发区,保税区)
注意:申请结婚移民签证(F-6),需提前电话预约,并须本人到我大使馆/领事馆递交材料。
第三步:领取签证
领取时间:
驻华大使馆及其它领事馆:周一至周五14:00-17:00
上海领事馆:周一至周五14:00-16:30
(1)旅游签证只能通过韩国签证办理中心网站所示的指定旅行社进行申请,目前只有韩国驻广州领事馆可以允许个人自己申请,其它领区的都要通过的指定的旅行社来申请。
(2)领事部等韩国驻华使领馆不接收通过邮寄递交的签证申请材料,需要本人或者通过代理递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韩国旅游签证怎么办
办理韩国签证需先确定自己所属领区,在中国根据所管辖区域分为9大领区(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青岛、沈阳、大连),原则上申请人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的所属领区办理签证,如果长期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并可以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者也可以在长期居住地所属领区办理签证,韩国济州岛是免签,如果只是想去济州岛玩可以不用办理签证。根据赴韩的主要目的不同,选择相应的韩国签证类型
目前常用的办理途径可以分为领事馆亲自提交和通过代办机构(旅行社)提交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我们在办理韩国签证之前,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证件,然后填写一张签证办理申请表。然后按照要求拍照,向工作人员递交填写好的签证办理申请表,等待工作人员审核你的资料。如果你的一切资料审核没有问题,表格的填写也没问题,你就可以拿到一张回执,等待20个工作日后,可以来这里取回自己的韩国旅游签证。
韩国领事馆需要的审批资料包括申请人的基本资料(护照、身份证、相片等)以及由符合资格的代理机构出具的自由行保证书。签证日由原来的4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出现非法滞留情况时将根据代理机构的实际情况考虑取消其代理授权。
游客办理赴韩个人旅游签证手续,不再需要提供信用卡账单明细、房产证、存折等财产证明,仅需提交申请表(照片1张,签证费250元)、护照、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保证书、旅行计划书。办理团队旅游签时,同样要提交申请表、护照、身份证、户口簿、相片等基本资料。保证金方面,旅行社将视乎客人的具体资料收取人民币1万至3万元不等的保证金。”
未满18周岁的前往需公证书:
1、若有父母同行,需提供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及认证,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
2、若与父母一方同行,需提供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及认证,不去的一方应出具同意书;
3、若与父母以外非直系亲属同行,需提供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及认证,父母双方出具同意书;
4、自行前往,需所在学校出具准假证明,内容全部为英文;内容应包括申请人所在学校、班级、旅行时间、校领导签字及电话,须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居住国内的公民经批准出境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附发出境登记卡。